Monthly Archives: 十一月 2015

[工作] 交換工作心得

◎ 惠思佳(2015秋,企管2B)

 

把工作分派給助理看似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但通過這次遊戲我發現,想要分派工作很簡單,無非是清單上這一半給甲做、另一半給乙做。但想要把分派的工作講明白——明確你的需求、為對方完成便利、甚至在分派工作的時候就考慮到每個人的能力“讓對的人在對的位置做對的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需要助理完成的工作是:

1. 用google表單製作一份問卷(統計學作業)
2. 聯絡同學會成員,告知冬至晚會時需要表演的事宜,並在11.8之前拿到節目單。
3. 策劃一次12月份的潛水旅行,比較墾丁、綠島、蘭嶼三地的狀況(包括水文與氣候),估計每處涵蓋交通、住宿、遊玩的大概花費。
4. 電話預訂我看中的溫泉旅館,并轉賬。

每一件事情對應的工作目標是:

1. 符合統計學上設計問卷的要求,在這次作業中拿到高分
2. 可以獲得一份確實的節目單,并大致了解每個表演者的狀況,確保期中考結束后進入排練進程時不會被放鴿子
3. 需要確切的資訊以幫助我安排旅行,而不僅僅是“啊我覺得某地還不錯啊應該沒問題吧”
4. 預訂成功

為了能夠確實達到工作目標,我需要做的不僅僅是講“誰誰你來聽一下,這些工作需要你幫我完成”然後把最上面的待辦事項扔給他。提供tips, 向助理說明工作方法才是解決之道。對應的工作方法是:

1. 閱讀統計學課本,了解設計問卷的要求後再行動。
2. 先說明冬至晚會表演的要求,然後給助理同學會的通訊錄,提供我目前現有的信息(對同學的了解,具體到某個人出什麼節目的建議),請他個別聯絡。
3. 把我之前所做的準備工作(包括查到的一些潛店名單)交接給助理,請他繼續完成。
4. 給助理旅館名稱。請他先call旅館獲取轉賬信息,用他的金融卡轉賬之後拿賬單來找我報銷。

 

還真是麻煩對不對?寫到這裡不禁停下來為自己辯駁一下,其實我也經常在組織或活動內做leader, 而我常常被夥伴們詬病的一點就是,忙起來之後就覺得自己是無所不能的惠思佳,會把瑣事也都攬在自己身上然後默默爆肝。並不是我不願意“管理”或者說“分派工作”。好吧,雖然我承認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對共事的大部分人缺乏信任,覺得由別人去做的成果不一定比自己做的順心。但是——想要像一個之前完全沒有在follow的人說明事情的來龍去脈太麻煩了,你要向他解釋:因為A、B、C所以影響了D、E、F,我們目前面對的情況是G、H。然後這件事之前由某人進展到I,但是J、K還沒有搞定,所以我們現在需要完成的是L、M、N,你可以試著從O著手看看。我一直覺得,有功夫和他解釋,我自己早就把事情完成五次了。

好了,回到這件事上。交換工作也給了我一個啟發,即如果以後真的有人願意當我的助手(好感動= =),那麼讓他盡早參與到需要他完成的事情中,一直保持知情和清醒。相比“啊我今天參加了冬至晚會的籌備會議,現在我需要你幫我去要節目。節目要求是巴拉巴拉,第一次驗收時間是11.27,總驗收和正式晚會時間分別是xx,這裡是通訊錄,據我所知xx唱歌很好聽,xxx去年有跳舞你可以問她今年要不要再上台,然後你可以聯絡xxxx他們幾個會樂器的再組一個節目”,我更傾向於告訴我的助理“今天中午有個籌備會議在3號會議室,你跟我一起去參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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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非典型就業─以高教體系為例

◎ 顏瑞瑩(2015秋,財政四)

 

非典型就業的定義是指有雇主的「專任/全時薪資的正式就業人員」以外的工作者,非專任薪資之工作即為非典型僱用型態。非典型就業人員並無受到勞工法規的保護。(楊通軒,2005)在唯有讀書高的普世價值下,博士學歷應是就業能力的保證,研究所畢業後必然受雇於國內公私立大學,以教學、研究為業,算是個穩定、高薪的工作。然而,近年來高教體系開始出現非典型就業的情況,許多博士生畢業後,無法找到專任教師的職位,只好先找兼任教師或專案教師的職缺賺取鐘點費,成為所謂的「流浪博士」,但由於兼任教師的身分,薪資福利不能與專任教師相較,每月薪資更可能不及大學新鮮人的起薪。

 

根據教育部人事處公告: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日間部分教授925元、副教授795元、助理教授735元及講師670元;夜間部分教授965元、副教授825元、助理教授775元及講師715元,將自103年8月1日起實施。(教育部人事處,2014)假若以專任助理教授每月6萬元薪資計算,日間部講師每月工作89.5小時,相當於每周工作22小時,以每門課三小時計算,必須上滿七到八門課,若是以每門課兩小時計算,更是要上滿十一門課,才可能賺取和專任助理教授相同的薪資。(許舒銘、李佩蓮,2015)

 

有別於兼任教師的情況,專任教師一個學期大約開設三到五門課、定期發表學術著作、參與政府部門會議等,即可賺取五到十萬不等的薪資加上公職人員的法定福利。對兼任教師而言,只是想賺取與專任助理教授相同的薪資何其困難,又怎可能以兼任身分在一個學校開滿八堂課,因此只好冒著可能連薪資都不及交通費的風險,在全臺各校各系找尋兼任開課的機會。

 

造成此現象主要歸因於臺灣高教體系的教育制度及財政體質

臺灣於民國85年實行高教鬆綁,廣設大學及研究所,讓學生都有機會接受高等教育。(姜得勝,2014)然而,臺灣傳統讀書高的價值觀,使多數學生流向高教體系,並追求研究所學歷,加上因教改失誤而形成過度林立私立大學的現象,導致造成「碩博士生滿街跑」的情形。然而,當博士生供給大過需求時,將產生上述非典型就業的情況,欲從事教職的博士生無法進入逐漸飽和的高教體系,只好轉而投入兼職教師,以鐘點費計算薪資,寒暑假不支薪,且無法享有公職人員福利。過去曾與某系教授(匿名)談論高教體系的現況,教授表示,目前許多學校大多聘請具有英美博士背景的師資,臺灣博士畢業生很難找到國立大學專任教師的工作,大多都要從私立大學或是從兼任教師做起,累積年資才有機會進入國立大學,但臺灣博士畢業生的能力不一定比留英留美的博士生差,就只是因為學校不同,待遇跟著大不同。

 

學校的財政體質也影響著非典型就業是否存在高教體系,今年共有23所大專院校向教育部申請調漲大學部學雜費,引來許多學生不滿,全國家長團結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堅決反對調漲大學學費,批評政府不能因高教過度擴張的錯誤政策,導致學校經營困難,向學生伸手要錢。(胡清暉,2015)

根據cheers雜誌統計,美國公立大學一學年學費平均在臺幣37至57萬元之間,私立大學則是在臺幣60至100萬元間,英國一學年平均約臺幣42至48萬元間(因科系而異),加拿大一學年平均約臺幣7.7至37.4萬元間,澳洲一學年平均為38至50萬元(吳凱琳,2011)。反觀臺灣國立大學一學年學費約在5萬元左右,私立大學一學年約為10萬元不等,與各國學費相比,臺灣學費相對便宜許多,但因教育部補助各大專院校的經費有限,學校為籌經費,除調漲學生的學費外,只好在各項支出省吃儉用,專任教師聘僱成為無妄之災。站在學校的立場,聘任一個專任助理教授要付出每月6萬元薪資,加上勞退提撥等等的支出,但聘任一個講師或是兼任教師只要以鐘點費計算,而且不用給予公職人員的福利,在不論及教育品質下,聘任兼任教師是一項划算的投資,讓各系擁有授課師資,也可以節省經費,因此使學校更願意聘雇短期兼任教師,而非專任助理教授,導致博士畢業生更找不到專任助理教授的職缺,而是到各學校擔任兼任教師。

 

其他因素如少子化,讓學校減少聘任新進教師的需求,都可能減少博士畢業生從事教職的機會。過去二、三十年前,高教體系尚未鬆綁,鮮少人有大學或研究所學歷,加上學校財政體質不如現今不穩定,也沒有少子化的問題,碩博士學歷幾乎都是專任助理教授的就業保證,在業界也是人人搶著要的人才,如今教改促使高教體系出現非典型就業的問題,將使大學教育品質不齊或是國內研究所招不到博士生的窘境。當系所師資多為兼任教師時,可能產生兼任教師無法常駐一個學校,給予學生長時間的指導,且因長時間奔波兼課,無法固定產出學術論文,難以精進自身的研究領域,長遠而言,教育品質將無法穩定上升,使得學生不願意進入該系所,學校更難以籌措經費,更想招募鐘點講師,形成惡性循環。另外,當國內博士學歷不再是投入高教教職的保證時,學生將不願意進修博士班,轉而以碩士學歷進入職場,國內博士班將乏人問津,如此將讓學校減少學費收入或是減少各系師資編制等問題。

 

近年來非典型就業存在高教體系的問題常受學者或是媒體關注,過去國內碩博士學歷是投入高教體系的優勢,近期卻成為尋找專任教師職缺的劣勢,現階段教改錯誤及少子化問題無法立即改善,但學校財政體質是可以藉由開拓財源改善,如增加校內停車費或是出租校內場地等,讓學校有足夠的經費聘請各領域的專任教師,降低師生比,讓每位學生都可以完整地接受到專任教師的指導及協助,提升教育品質,才能讓更多學生願意進入該學校,才有更多財源精進教育品質,減少高教體系非典型就業的情勢。

 

參考文獻(部分文獻網址過長,將以google縮網址後呈現)

  1. 楊通軒(2005),非典型僱用關係之探討-以勞動派遣為例,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研究報告,網址:http://goo.gl/G1CXUa,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2. 教育部人事處(2014),行政院核定調整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中華民國教育部網站,網址:http://goo.gl/0yBRL1,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3. 姜得勝(2014),超越台灣教改亂象的新思維──以「廣設大學」為鏡,月旦法學知識庫,網站:http://lawdata.com.tw/tw/detail.aspx?no=401814,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4. 許舒銘、李佩蓮(2015),國立大學博士流浪全台5校教書月入僅31K,東森新聞網,網站: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1019/582496.htm,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5. 胡清暉(2015),9大學學雜費調漲 500至1300元,中時電子報,網站:https://goo.gl/2DXlgG,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6. 吳凱琳(2011),各國學費比一比,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網址:http://goo.gl/ph9M1S,取用日期: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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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東京打工族>的美麗與哀愁

◎ 黃奕筑(2015秋,社三)

有穩定的工作才是正確的追求嗎?
找不到正職工作的人都是他們自己的錯?
勞動的價值該由什麼衡量?
飛特族的興起,真的自由嗎?
「飛特族」(Freeter)為日本創造的新詞,由英文的free(自由)與德文的arbeiter(工作者)組成,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定義為:「十五歲到三十四歲沒有固定工作,一直從事臨時工作,或靠打工來維持生計的年輕人」(黃菁菁,2004)。「東京打工族」描述的即是這群自由兼職工作者們的生活與想法。

飛特族緣起於日本經濟泡沫化後的經濟蕭條,企業雇人需求降低且轉型,使得許多年輕人無法順利找到終身雇用的工作,因而投身非典型工作行列;或是因為不願投身制式的職場文化,而選擇自由彈性的工作方式(梁玉芳、林昭慧,2003)。根據日本官方統計,約有400萬的飛特族(梁玉芳、林昭慧,2003),這些人大部分沒有一技之長、亮眼的文憑,或是為了追求自己的理念而選擇或被迫選擇兼職工作。「東京打工族」紀錄了飛特族的生活:他們可能是廚師、快遞、銷售或櫃檯接待員等低技術的約聘人員,晚上可能睡在麥當勞、三溫暖或網咖,他們大多缺乏社會網絡,成為社會上的邊緣人;記錄了飛特族的哀愁:派遣員工所不具備的尊重與受到的排擠、隨時都會被取代的不安全感、無法排解而導致的自殺問題等;也紀錄了飛特族的團結:飛特族協會的抗議、發聲活動、組織提供的歸屬感、以及許多致力於推動飛特族權益的運動者等等。

也許有人認為飛特族只是一種個人選擇逃避社會現實的路徑,然而其所造成的後續問題包括了社會生產力的下降、間接影響降低生育率、以及老了之後的社會保險支出等(梁玉芳、林昭慧,2003),影響程度都是整個社會的層次。因此,這樣的現象不能不被重視。「飛特族」也許代表的正是一種轉型、一種未來新的可能工作方式,然而絕對不應該是被企業單方面剝削、被社會排擠遺忘的受害者。

這群社會上的邊緣人或許因為自己的價值選擇、或許因為制度的僵化被淘汰而成為了飛特族,然而他們所追求的也許僅僅只是最基本的溫飽、尊重與身分的認同。看看<東京打工族>,看看所謂飛特族的自由下無奈的真實。

參考資料

梁玉芳與林昭慧,2003。「Freeters 飛特族 我打工故我在」。6月22日,聯合報

http://intermargins.net/intermargins/YouthLibFront/news/nw23.htm

黃菁菁,2004。「三成日本企業徵才 對飛特族興趣缺缺」。7月4日,大紀元

http://www.epochtimes.com/b5/4/7/4/n586609.htm

曾敏傑.賴柑羽,2014,「臺灣「飛特族」青年就業變遷之研究」,社區發展季刊 146:1、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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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一個中小企業雇員的心聲

◎林怡慧(2015秋,社二)

 

受訪者是我的阿姨,她在一家只有25名員工的電子代理商工作,職務是以稅務會計為主軸,偶爾跑跑銀行、開LC(信用狀)和負責勞健保。

阿姨說,一般在高雄會計的薪水有三萬算是行情好的(中小企業),只要有經驗又有兩三年年資,就能有這樣的收入。阿姨自己本身是月薪四萬多,因為老闆很大方。

阿姨的工作場所算是蠻特別的,公司原本創於高雄,但因老闆的一些個人因素轉而移去台北,因此阿姨就自己待在公司在高雄某辦公大樓租的四人房裡工作,身邊完全沒有其他同事,所以工作算是責任制,公司不會要求加班,但阿姨會自行加班。工作的內容主要是透過書信和郵件聯繫總公司。因為沒有其他同事,所以上班時自由度很大,也不會有下班後的交際。

阿姨之所以可以在公司搬遷後仍待在高雄是因為台北公司裡會處理稅務的人不多,因此她獨具優勢,在公司的位置才能屹立不搖。

另外就我這個旁觀者來看,總覺得她的工作挺愉快的,並沒有像其他上班族一樣一直抱怨職場的不順。原來,阿姨覺得像她這樣有家庭又上了年紀的人只想追求生活的穩定,引此當「利」夠又受老闆的信任,再加上阿姨自己的態度比較正面積極,工作就會顯得比較快樂,但有時固定的工作、同樣的內容做久了,難免感到無聊。

阿姨的原老闆在前年過世,現在公司的決策多半由公司的小股東掌控,不太穩定。阿姨在前老闆剛當上老闆時就已經跟著她(是女性)了,並且很喜歡她,因為老闆的觀念會不斷更新,認為錢就是要和員工跟股東分,是一種認為水要流動才會源源不絕的概念,因此當公司賺進一筆錢時,會分給員工1/3,很捨得,所以員工也很願意替她工作。不僅如此,老闆還會給員工很高的自由度,如之前老闆得知阿姨快結婚時還讓她在跑銀行的路上採買用品,又如,老闆會在員工生日的時候送禮,讓她覺得很窩心。這些都不是會在大企業裡出現的情形。

在阿姨的記憶裡,在這間公司的經驗是甘多於苦,最難過的事是老闆過世,因為老闆同為女性比較有話聊,變成既是上下屬也是好姊妹的關係。前老闆也對各職務相當公平,這點讓阿姨很滿意,因為之前的公司只重業務不重會計,給他們的待遇較差。

 

後記:

會想分享阿姨的經驗是因為我第一份作業訪問阿姨時,她不斷強調現在這間公司待遇很好、她很滿意,因此勾起我的好奇心,想和大家分享一下在台灣也是有好老闆,也是有職員上班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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