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明琦 ( 2013秋)
◎自殺事件概述
2010年富士康工廠共計發生14起自殺事件(11死3傷), 13起墜樓死亡,1起割腕自殺。事件始於1月, 3、4、5月接連發生,11月又一起。多為20歲上下的年輕人(富士康工人大部分為這個年齡層)。
◎富士康的「管理哲學」、如何管理工人
富士康是全球第三大電子製造廠商,截至2010年在大陸有四家工廠,員工人數達90萬人[1],在深圳廠約有40萬名員工。富士康工廠的特殊性在於:龐大的員工人數與全封閉的工廠環境。為了追求低成本,富士康採取「泰勒化管理」,要求生產線上的工人們必須像機器一樣不停地工作,在全封閉的工廠環境中,工人們必須「絕對服從」上級指示,一切都是為了將效率最大化[2]。
富士康的制度明訂為:
「普通工人最低工資(不含加班費)是580元人民幣每月,每人每天有10元的餐費,工人都享有免費的住宿和洗衣,進廠後,公司會為所有員工提供每年一次免費的體檢,同時為員工購買了社保和醫療保險。」[3]
福利制度看起來優渥,但實際上,工人們所領取的薪資必須靠加班來達到最低標準,且加班費還會隨著訂單多寡的波動被強制減薪。工人表示:「想掙點錢全靠加班了,可這段時間訂單比較少,已經有好些日子沒有加班了…如果沒有訂單,產線工人被強制調休一天,就要從本月的加班費中扣掉60元錢,要是加班費扣光了,就從你的底薪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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